6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生效实施的日子,同时也是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30周年纪念日。当天,为全面展示我国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国家版权局首次对外发布了“2020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涵盖网络文学、影视、图书、音乐、美术等不同作品类型。嘉祥县人民法院办理的“5·21”侵犯著作权案入选。
“5·21”侵犯著作权案

济宁某英语培训机构负责人郑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济宁双星制版印务有限公司刘某印刷少儿英语培训教辅等侵权盗版制品72012册,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制品64824册,非法经营额403万余元。
2020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济宁双星制版印务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点评:“剑网2020”专项行动将在线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在线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侵权盗版乱象,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盗版网课和盗版出版物的行为。本案系侵犯培训教材著作权的典型案件,涉案作品涉及国外权利人,非法经营额较高。
案件的依法查办彰显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对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版权秩序、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国家版权、嘉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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