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招聘自主权

7月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职业院校自主招聘可操作、能落地。

《通知》明确,职业院校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并自主组织实施。专业课教师招聘要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支持有条件的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通知》明确,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其中,达不到相应学历要求的,学校可设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予以聘用,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及特聘人才条件的,可通过特聘程序引进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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